各位同学:
为鼓励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 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奖评定办法》(法学院字〔2020〕7号)文件规定,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研究生个人或团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获得符合《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奖评定办法》中规定的项目。
二、奖助金设置与申报条件
1.相关奖项申报标准,参见《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奖评定办法》(法学院字〔2020〕7号)。
2.仅第一作者有权申报各类奖项,同一科研成果仅能申报一项奖项,已获得学校其他奖励或资助的学生科研成果,均不得申报此次资助。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法学院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组织评选,学院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根据评选结果,将“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奖 ”最终获得团队或个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发文确认并颁发奖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窗体顶端
学工办 邓老师,87609249;
院团委 黎楚鑫,18892625821;
院团委 王艺儒,18839273895。
窗体底端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