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文件
法学院党〔2019〕3号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
根据学院纪委新一届委员选举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组成如下:
孙芬娜,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
石少斌,纪委宣传委员。
徐 伟,负责监管。
王晓申,负责日常事务。
邓美玲,负责学生工作监管。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9日
宁波大学法学院党政办
2019年6月29日印发
上一条:法学院党〔2019〕4号 对夏成凯等22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 下一条:法学院党(2013年)8号 关于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