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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2020〕9号关于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调整结果的批复

2021-05-28  点击: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文件

 

法学院党〔2020〕9号


关于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调整结果的批复

 

各学生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以下八个学生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及分工,任期从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之日算起,任期一年。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黄成金同志任支部书记,盖晓枫同志任支部组织委员,朱亚鹏同志任支部宣传委员。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贾廷廷同志任支部书记,张子业同志任支部组织委员,顾立维同志任支部宣传委员。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申家鑫同志任支部书记,蔡博文同志任支部副书记,李绿铭同志任支部宣传委员。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胡冰同志任支部书记,沈永生同志任支部副书记,乔文龙任组织委员。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吴敏同志任支部书记,郑巧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刘小梅同志任支部书记,郝晓琛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邓美玲同志任支部书记,潘材函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杨琦同志任支部书记,王佳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宁波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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