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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法治论坛论文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环海法经略 点击量:

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法治论坛论文征集通知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中国式现代化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海洋治理现代化。由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主办的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法治论坛拟于2023年6月在浙江舟山召开(具体时间安排和正式通知将在后续发布)。现向各位同仁征集稿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现代化

二、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包括但不限于:

1.海洋治理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意义研究

2.海岛共同富裕的法保障与政策创新研究;

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

4.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现代化体系研究;

5.海岛公共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6.海域空间规划和海洋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7.海洋资源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8.海洋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9.海洋能源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0.海洋检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11.海洋经济法治理论及实践问题研究

12.其他与主题相关问题。

三、论文要求:

1.论文作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2.论文须有正确的导向,遵守学术写作规范和学术道德,注重学术创新和实践性,字数以5000字以上为宜。

3.论文内容应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与单位、摘要、关键词以及正文和结论。全部注释采用脚注方式著录,每页重新编号。

4.会议论文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号码),方便会务组联系。

四、会议论文集及论文评选

1.论文经研讨会评审组严格评审后,确定入选会议论文集的论文集获奖论文。

2.论文评选拟设立三个级别奖项,并设优秀奖若干,将在本次研讨会上举办颁奖仪式,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

3.获奖论文作者将有机会作为发言人在本次研讨会上发言。

4.此次评选不影响论文作者另行投稿。

五、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投稿作者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论文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郝会娟 15168545428 ,谢华:15957055228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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