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预通知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中国式现代化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海洋治理现代化。在此背景下,拟于今年6月举办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法治论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主题和议题
(一)主题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现代化
(二)议题
1.海洋治理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意义研究;
2.海岛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与政策创新研究;
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
4.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现代化体系研究;
5.海岛公共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6.海域空间规划和海洋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7.海洋资源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8.海洋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9.海洋能源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0.海洋检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11.海洋经济法治理论及实践问题研究;
12.其他与主题相关问题。
二、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专题研讨。会议拟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和主题发言,并设开幕式、主旨报告、专题研讨、参观考察等四个单元。
三、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法学会 浙江海洋大学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
舟山市法学会
浙江海洋大学经管学院
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舟山市律师协会
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
四、会议时间
2023年6月(具体时间待定)。
五、会议地点
舟山市(酒店待定)。
六、论文征集及评奖
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承办方初评、主办方终评。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表彰论文征集优秀单位。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论文提交邮箱: [email protected]。逾期提交的论文,将无法安排编入论文集,并不能参与评奖。具体事宜由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负责,浙江省法学会监督指导。
七、会务安排和经费保障
本次论坛会务工作主要由浙江海洋大学承担。会务经费、专家讲课费等由浙江海洋大学、舟山市法学会承担。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八、参加人员
省法学会领导,舟山市法学会领导,会议承办方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省内外理论和实务专家等,共100人左右。
九、其他内容
详见会议邀请函和征文通知。
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会务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