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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海、东海构建中日韩海洋环境区域保护合作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08 作者:郝会娟 点击量:

家、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对海洋和沿海区域的管理和开发采取新的路径(new approaches)。这些路径的内容要综合化(are integrated in content),范围包括预警(precautionary)和预测。①《21世纪议程》所要求的新路径被总结为“综合管理路径(Integrated Management Approach)",其内涵为以生态为基础,并与预警原则与可持续发展相联系o[12]

(二) 区域性条约和实践为中日韩海洋环境区域合作提供经验借鉴

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展,从1969年开始,北海、地中海、波罗的海等海域都形成了各自的区域海洋环境保护机制网络,包括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发展以及防治海洋环境免受污染、预防船舶造成的污染损害、油污染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和陆源污染等方面,为区域内海洋环境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保全做出了表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1974年发起“区域海洋项目”(以下简称“UNEP”),至今已有18个区域海洋项目,参与国家共有143个「/UNEP也为区域内国家海洋环境治理提供了三种模式: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 波罗的海模式和地中海模式。这三大区域合作 治理模式都存在自身特有的优势和局限性,但无论哪种模式,基本都依托在区域内的多边条约或者规范。比如在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中,成员 国先后签署了1969年应对北海油污合作协议》②、1972年《防止船舶和航空器向海洋倾倒废物的奥斯陆公约》、1974年防止路基污染源污染海洋的巴黎公约》、1992年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等。又如波罗的海模式中的《保护波罗的海海洋环境的赫尔辛基公约》、地中海模式中的《巴塞罗那公约》等。这些区域性的公约或者协定为中日韩构建区域海洋环境合作提供了现实经验。

(三) 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三国解决海洋环境问题的共同意愿

开始于1999年的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旨在探讨和解决共同面临的区域环境问题,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三国达成共识,彼此认同区域内开展环境合作的重要性,这一共识也为三国在机制提升方面合作提供了良好的铺垫。「⑷在2021年12月举办的第二十二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上通过并共同签署了《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2021-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第二十二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公报》。《行动计划》是下阶段三国环境合作的实施蓝图。

(四) 日本单方面宣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将加剧黄海、东海海洋环境生态问题

目前,日本东电提出的处理方式以及福岛核污水中的各类关键放射性核素是否合格,缺乏全 面而独立的核算。③根据相关和生化专家的评估,现有技术几乎无法彻底清除核废水中的放射性同位素。④这些影响,推动中韩加快合作的步伐。但是问题关键是日本,中韩需要与日本协商、谈判以及通过法律途径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福岛核污染水通过海底隧道排海处位于日本暖流、千岛寒流和北太平洋暖流的三条线交汇处,根据北太平洋洋流图,核污染水将随着日本暖流向西北方向漂流,并随北大西洋暖流率先到达加拿大海域,接着在加利福利亚洋流的推动下扩散至美国西海岸海域,最后经北赤道暖流抵达中国台湾海域并进一步扩散至中国东海海域。从洋流路径来看,黄海、东海位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放海域的上游,短期内受到的影响不大,但部分近海捕捞水产品短期内将受到影响。例如大麻哈鱼每年9月将经日本海进入图们产卵繁殖; 远东拟沙丁鱼、飴鱼、太平洋褶柔鱼及竹荚鱼系的洄游路线可能达到日本海。而且环太平洋是中韩两国远洋渔船前往的主要渔场,中国远洋渔获总量的2/3来自于环太平洋。⑤福岛核污染水首先扩散的海域一西北太平洋海域也是中国远洋渔业的重要捕捞地区。同样韩国作为远洋渔业大国,西北太平洋海域也是其重要捕捞区

② 该协议被1983年制定的《应对北海石油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合作协议》所取代,新协议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包括危险和有害物质的各类污染源,又将适用范围扩展至东北大西洋区域,进一步规定了开展联合行动时的操作规则,确定了技术问题方面的相关准则。

③ 日媒:东电称核污染水排放前不测放射性物质活度专家质疑日方做法》,参见央视新闻客户端://m_news.cctv.com/2021/06/11/ ARTIXb12UZen5fVBNJhrl5IC210611.shtml,2021年6月11日。

13/doc-ikmxzfmk6552772. shtml,亦可参见中国环境微信公众号,2021年4月13日。

⑤ 彭昕:《日本核废水一排了之,对中国海洋渔业影响几何?》参见中国海洋渔业简报,2021年5月25日。https://zhuanlan.zhihu.com/p/37866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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