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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海、东海构建中日韩海洋环境区域保护合作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08 作者:郝会娟 点击量:

(三)岛礁和海洋权益争议

从地缘政治上来看,安全问题也是阻碍该区域环境合作的重要因素。黄海、东海作为半闭海,面积狭小,不仅因其地理特性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同时还面临着复杂的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纠纷,确保海洋通道的安全顺畅对于域内国家也 显得尤为重要。以《公约》为依据,沿海国确立了各自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这导致 东北亚海域沿岸国家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领土 和海洋权益纠纷:中韩在黄海和东海上存在争议 海域;①苏岩礁所处海域位于中韩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区,也成为两国划界问题的焦点;②中日韩在东海存在大陆架争议;③由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错误做法,中日关系面临严重困难④等问题。

东北亚区域内各类政治要素错综复杂,领土和海洋权益问题、历史问题、国内政治、权利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黄海、东海海域内沿岸国家间缺乏信任,难以开展深入合作。与此同时,海洋 环境问题虽然属于敏感度相对较低的领域,但跨 界环境合作与污染治理往往与海洋管辖权密不 可分,复杂的政治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海洋管辖权之争,黄海、东海沿岸国家海洋环境合 作意向的达成与实际落实受阻。

四、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

合作机制的实施路径

根据合作机制构建理论,首先需要三国建立共同的理念和统一的目标,共同的理念有助于三国凝聚共识,但从目标上来看,中日韩三国各有 其追求的目标,各自面临不同的海洋环境问题, 也具有不同的治理能力。只有确定统一的目标引领,才能保证治理的效果;其次需要的是合作 机制本身的自治能力,包括信息共享机制、资金 保障机制、预警、执法和行动机制、监督检查机 制、评估评价赔偿机制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能力。最终三国在共同目标下,达成在海洋环 境领域一体化的一套规则体系。

(一)确立共同的理念和统一的目标

区域性海洋环境治理概念的提出,为中日韩在黄海、东海构建合作机制提供了传统区域性海洋治理的理念借鉴,而且中日韩三国由于岛礁和 海洋权益的争端,三国在东海、黄海海洋利益上 存在很大利益交织。同时在海洋环境方面,敏感 度较低,对于减轻三国在争端资源的博弈性方面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1.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的“共同、共享、共商、共建”理念已经成为全球治理观的价值内核,其所追寻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全人类的价值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目标一致,其所谋求的全球安全、发展共赢、共享、和平等目标和国际法的价值相同。而积极推动中日韩区域性海洋环境治理是我国参与 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维度中日韩在黄海、东 海构建环境合作机制,基本上也需要三国秉承共 同、共享、共商、共建的理念。

2. 以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为切入点

从目前中日韩三国海洋环境机制构建面临的困境来看,最为迫切的就是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2021年4月到2022年2月22日,中国政府部门针对此事发声反对达30余次,⑤学者以及媒体等各界也通过论文、会议、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关注此问题。韩国在该事件宣布后也立即召开多次会议,并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日本单方面宣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之前也开展了一

① 《外交部就中韩两国通过谈判协商公平合理解决海域划界问题等答问》,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方网站://www.gov.cn/xin- wen/2015-12/14/content_5023898.htm。

② 《外交部发言人就中国在苏岩礁问题上的立场等答问》,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www.gov.cn/govweb/xwfb/2012-03/12/content_2090108.htm。

③ 《中日韩三国对东海大陆架划分或成东北亚新矛盾》,参见《环球时报》2012年12月17日。

④ 《外交部部长助理刘建超会见日本媒体负责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方网站://www.fmprc.gov.cn/wjbxw_673019/ 201409/t20140923_378468.htm。

⑤ 作者参考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及相关代表在联合国会议上的发言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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